校發[2016]2號 關于建立安全管理責任網絡的決定
作者:學校辦公室 來源:徐州市三十三中 發布時間:2016年2月23日
校發[2016]2號
關于建立安全管理責任網絡的決定
各處室、年級處并全校教職工:
為切實加強對我校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,落實“黨政同責、一崗雙責、全員負責”的安全管理責任要求,完善安全管理體系,根據《市教育局關于調整建立領導成員安全管理責任網絡的通知》(徐教安全[2016]2號)要求,結合我校實際,經學校研究決定,建立我校安全管理責任網絡。
其中,校長、黨總支書記(副書記主持工作)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;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或校長助理負責指導、組織、協調學校安全管理全面工作;分管其他工作的
副校長、副書記或校長助理是其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;各處室、年級處、各部門負責人以及全校教職工,按照學校《崗位安全責任書》規定的責任,是所在崗位安全工作的具體責任人。
附件: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學安全管理責任網絡圖
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