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學學生自律德育量化考評積分方案
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學學生自律德育量化考評積分方案
(試行稿)
一、總則
1.自律德育量化考評積分方案以教育部新修訂的《中小學生守則》(教基一[2015]5號)、我校《自律德育行動計劃》等有關學生管理的規定為依據,對學生在校德育自律情況進行量化考核。
2.每學期給定學生的基礎分為100分,根據行為表現,對照自律德育量分綱要進行加減分計算,每學期進行一次統計。凡自律德育積分為85分以上者操行等第為優秀,84~70分為良好,69~60分為合格,60分以下為不合格。
3.學生在校三年自律德育總積分為600分(每學期100分、計6個學期)。凡在校三年自律德育積分在360分以下者不予畢業,發給肄業證書。
二、自律德育量分綱要
(一)、儀表禮儀方面
1.發型、發色、著裝不合學校規定的,每次扣1分。
2.佩戴各種首飾或飾物,每次扣1分;經教育不改者每次扣3分。
3.見到老師、來賓等沒有做到“止步、鞠躬、微笑、問好”,每次扣0.5分。
4.說臟話、罵人者視情節每次扣2—5分。
5.不服從老師管教(包括在校外),每次扣5分。
(二)、行為表現方面
1.抽煙、喝酒、賭博者,每次扣10分。
2.攜帶反動、兇殺、色情、迷信等內容的書刊、音像制品入校者,每次扣10分。
3.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入校者,每次扣10分。
4.欺侮同學,同學間發生矛盾,動手打架,每次扣5分;情節嚴重者,每人次扣10分。
5.有偷摸行為,每次扣10分。
6.強行向其他人索要錢物,每次扣10分。
7.在走廊追逐打鬧,每次扣1~5分。
8.午休時間違反午休管理規定,每次扣1分。
9.與異性同學交往過密,并有不正常表現者,每次扣3~5分。
10.升降國旗、奏國歌時站姿不端正,講話,每次扣2分;出現有辱國家榮譽的言行,視情節每次扣5~10分。
11.出現錯誤拒不承認,不能配合學校同家長聯系進行共同管理,每次扣3分。
12.對嚴重違反校紀、校規的人和事知情不報者,每次扣2分。
(三)、學習方面
1.曠課一節,每次扣3分。
2.課前不做好準備,不帶書籍、簿本和筆等學習用品者,每次扣1分。
3.遲到、早退,5分鐘之內每次扣1分;5分鐘以上每次扣2分。
4.擾亂正常教學秩序,造成一定影響者,每次扣2~5分。
5.上課吃零食或看無關書籍報刊或擅自換位,每次扣1分。
6.上課期間說笑或打鬧或睡覺或下位的,每次扣2分。
7.上課期間使用手機、傳呼機等通訊工具或發出響聲者,每次扣2分。
8.不按時完成并上繳作業、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作業者,每科次扣0.5分。
9.考試作弊或協同作弊者,每次扣10分,并按學校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。
10.病事假,未按學校規定事前辦理請假手續者,每天扣10分;事后未辦理補假手續者按曠課處理。
11.本次考試與上次考試相比較(期中、期末考試):由于平時學習態度不端正,學習上不思進取而造成較大退步者,扣2~10分。
(四)、環保健康方面
1.不積極履行值日職責,每次扣1分。
2.隨地吐痰,亂扔廢棄物等行為,每次扣1分;向窗外、樓下亂扔廢棄物、倒水的,每次扣2分。
3.在校內涂抹刻畫者,每次扣1~5分。
4.攀折花草樹木者,每次扣1~5分。
5.積極做好眼保健操,不認真者每次扣1分。
6.無故不參加跑操,每次扣2分;跑操不認真,有打鬧、說話、走等現象的,每次扣1分。
7.不愛惜糧食,浪費水電,每次扣1~5分;經教育不改者,處以相應紀律處分。
8.不遵守中午配餐管理,每次扣1分。
(五)、自行車管理方面
1.不按要求放在班級指定位置的,每次扣1分。
2.不服從自行車管理員管理,每次扣2~5分。
3.在校內騎自行車或趟車,每次扣2分。
4.自行車沒上鎖,每次扣1分。
5.自行車沒有按要求掛牌的,每次扣1分。
(六)、加分規定
1.拾金不昧,主動上交學校或歸還失主者,加0.5~5分;數額較大且具有良好影響者可不受此項加分限制,由學校研究決定。
2.主動參與學校或班級的公益勞動,效果良好的,加1~2分。
3.在家中努力做到自己事自己做,主動分擔家務,經確認,加1~2分。
4.在孝親尊師方面表現突出,經確認,加1~2分。
5.常年堅持助人為樂,事跡較為典型者,加3~5分。
6.勇于檢舉揭發違反校規校紀的人或事者,每次加1~5分。
7.自覺主動維護校園、班級衛生,每次加0.5分。
8.在學校“悅動課堂”上表現積極,取得較好成效,加2分。
9.期中、期末考試總成績進步較大者加4分;單科進步突出者加2分。
10.積極參加學校社團活動或其他活動,發展興趣愛好,加1~2分。
11.參加校內活動、競賽獲獎,加1~2分。
12.參加市級及市級以上各級各類競賽獲獎,加2~5分。
13.在校級及以上報刊雜志發表文章,對提高學校聲譽有良好影響者,加0.5~3分。
14.獲得校級榮譽表彰的,加1~2分;獲得市級及市級以上各級榮譽表彰的,加3~8分。
15.家長積極參與學校工作,在指導綜合實踐、社團指導、家長培訓、民主監督等方面發揮育人效用,視成效加2~4分。
三、考評辦法
1.每學期初,學生個人簽訂《自律德育項目書》(樣表見“附件”), 按照學校和年級的考評項目,自定自律德育發展目標。目標分為合格、良好、優秀三級目標。
2.實行三級考評,即自評、小組評、班級評。
3.可以結合合作學習小組,每班成立若干個自律德育量化考評小組,組長可輪流擔任,每天對本組同學進行考評,周公布,月小結。
4.每學期未,公布班級所有同學的學期考評記錄,進行班級考評,評選“自律德育之星”和“自律德育進步之星”。
5.成立年級、學校兩級督查組織,對學生自律德育情況進行督查。
6.成立年級、學校兩級自律德育考評仲裁委員會,受理學生對班級評價的申訴,并及時、公正地做出裁決,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。
四、有關說明
1.在本方案的基礎上,各年級處可以結合年級特點,制定《××年級學生自律德育量化考評積分細則》,具體組織對本年級學生的自律德育考評。
2.學生自律德育量化考評的加分和減分應堅持從嚴掌握的原則。
①加分由班主任報年級處填寫《學生自律德育考評加分報批單》,報德育處審批同意后生效。
②為鼓勵全員德育,若教職工發現學生相關扣分項目,可到德育處索要并填寫《學生違紀情況通知單》,經核實情況后進行減分。
3.破壞公物除扣除相應自律德育分外,還要按照學校損壞公物賠償規定進行賠償。
4.學生違紀情節嚴重者,除扣除相應自律德育分外,還要按照我校《違紀處理規定》給予相應紀律處分。
5.來我校借讀的學生,一學期內的德育積分為60分以下者,一律退回原學校。
6.自律德育積分的量分記錄、統計工作,由年級處組織本年級各班具體實施,并做好協調、督促,每學期末將各班匯總上報德育處。
附件:自律德育項目書(樣表)
德育處
2015年9月22日
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學自律德育項目書(樣表)
學年度第 學期 班級: 年級 班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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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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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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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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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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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表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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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期自律德育發展目標 |
優秀 |
良好 |
合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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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期 德育 自律 內容 (重點 改進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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努力 加分 項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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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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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組評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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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級評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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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主任意見 |
簽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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