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學生——第15周國旗下講話
作者:團委 來源:徐州市三十三中 發布時間:2017年12月4日
做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學生
第十五周國旗下講話 七年級5班張甜緣同學
老師們、同學們:
大家上午好!我是來自七年級5班的張甜緣。今天我在國旗下講話的主題是《做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學生》。
同學們,今天12月4日,你知道是什么日子嗎?今天是咱們的國家憲法日。1982年的這天,我國現行憲法正式通過并頒布實施,自2001年起,12月4日定為全國法制宣傳日,2014年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常務委員會第十一屆會議決定,將12月4日設立國家憲法日。今天是我國的第四個“國家憲法日”。
設立“國家憲法日”,是一個重要的儀式,傳遞的是依憲治國,依憲執政的理念;設立“國家憲法日”,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,而且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、普及日、深化日,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、憲法至上,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氛圍;設立“國家憲法日”,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于全民心中,牢記權利屬于人民,權利服從憲法。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。
作為中學生的我們,該怎樣看待憲法等其他法律,我們應該怎么做呢?我認為從以下三個方面去認識:
首先是知法。作為新時代的我們,作為祖國壯麗事業的接班人,我們必須學習法律知識。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樹立法治觀念,才能明白什么事該做、什么是不該做。這樣,我們的人生道路才會一清二楚。
第二是守法。既然我們已經認識了法律,我們就應該明白,制定法律的最終目的是保障我們的權利,而不是讓法律成為一紙空文。因此我們應該遵守她。違法就意味著你愚昧無知、沒有社會責任感,你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為給你的家庭,給整個社會造成了多么惡劣的影響。為了一己私利,不僅會傷害了別人,也毀了自己!守法,用法律來約束自己,反省自己,其實在你守法的過程中慢慢就養成了法制思維,你心中裝的不僅僅是自己,還有你的親朋好友,祖國的大好河山,愛國、敬業、誠信、友善等美好品質自然就形成了,社會自由了、平等了、公正了、法治了,國家富強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諧還會遠嗎?
第三是用法。當你的權利受到嚴重侵害時,要毫不猶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!在這,我們不提倡未成年人直接同違反犯罪分子進行搏斗,我們要學會自我保護,以保護生命為第一原則,遇事不慌,設法擺脫困境,大聲呼救,撥打110,及時向學校、家庭或其他監護人報告,做到“見義智為”。
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,民族的希望。我們法律素質的高低,決定了未來社會的穩定程度。那么,讓我們行動起來,從自己做起,從身邊小事做起,自覺遵守《中小學生行為準則》和咱們33中《校園常規12決》,自覺做到學法知法 守法 護法,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學生,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。這是祖國對我們的期望,是黨和人民對我們的期望。讓我們用實際行動來回應祖國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!